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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平治疗禁忌症及注意事项
1、对活动期高血压和活动期心脏病患者(包括配有心脏启搏器者),不宜使用导平仪治疗。对一般心脏病患者,心前区禁取穴。
2、对出血性疾病、恶性肿瘤、骨折初期及化脓急性期,局部禁止配穴。
3、对眼科病人,凡高度近视或可能眼底出血及视网膜剥离者为禁忌症,禁止在头部取穴。
4、对非开放性软组织损伤,无明显活动性内出血者,局部可选作“主穴”。但在急性期,在损伤局部的同一组肌肉上,不宜选“配穴”,即同一组肌肉的两端,禁止分别使用正负极。可按《对应配穴法》远端取穴。
5、在严格按《操作规程》操作下,约有万分之一~二人次会出现晕针样神经性休克现象。一般当天停止治疗,静卧片刻,喝些热开水即恢复正常,一般都不影响以后治疗。
6、对极度虚衰病人,宜采用补法,功率不宜过强。
7、严格防止棉垫滑脱,致金属电极片直接接触皮肤,引起皮肤电灼伤。
8、使用导平推拿时,颈前1/3血管、神经密布区禁止推拿以防不测。
9、使用分调电位器调平衡时,同一极性的几个输出,不得同时调小,“+”“-”极至少要各保留一个分调旋钮在始“0”位置,即顺时针旋到底。
10、对慢性病,一般每天治疗一次,亦即每周五次,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。以二十次为一疗程,疗程间隔一星期。在疗程期间若经常间断治疗,疗效会明显下降。对一些疑难病症常需坚持治疗2~3疗程以上。
对急性或亚急性发作病人,可每天治疗1~2次,每次半小时至1小时。导平推拿每次15分钟,一般治疗是在导平针灸之前,先导推15分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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